1. 办理韩国旅游团签必须3人或以上同进同出,申请时:①请确认好出发日期,出签后出发日期只能延后不能提前。②需要指定一名领队,出签后领队不能变更。
2. 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广州、深圳、东莞、珠海、厦门、北京、上海、杭州、成都等城市户口的申请人;
(2) 有欧美、澳新、日本、韩国等国家出境记录的申请人;
(3)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申请人;
注:如是家属出行,主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申请人家属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建议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3. 我司保留收取押金3万/人的权利,不受理有韩国拒签记录的申请人。
4. 韩国领馆有权对申请资料进行电话调查或资料补充,如遇到调查或补资料等情况,出签时间可能会延后,实际请以使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温馨提示:韩国团签出签时间领馆可能会根据出发时间审批,请以领馆的实际受理进度为准。韩国旅游团签出签请务必确认检查好签证页信息,如遇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我司处理。
更新负责人:向一术光 更新时间:2024-06-09 17:36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